中国拔河协会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运动培训班的通知
2015-09-22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运动培训班的通知
社体协会字〔2015〕3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拔河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中国拔河协会定于2015年10月9日至12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举办全国拔河运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国家级裁判员(必须参加);
(二)各单位拟晋级裁判员(不超过4名);
(三)各行业体协项目负责人或教练员(各2名);
(四)开展拔河项目的院校教师(每单位2名);
(五)拔河项目爱好者。
二、参加人员资格
(一)热爱体育事业,热爱拔河运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参加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考核的人员须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培训师资和方式
由中国拔河协会选派项目专家授课。培训采用专题讲授、案例分析、演示实践和分组研讨等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班内容
(一)规则与裁判法学习;
(二)教学与训练法学习;
(三)国家级裁判员理论考试,合格者进行年度注册(未注册者不能参加下一年度全国性赛事裁判工作);
(四)申请晋级裁判员进行理论考试,达到国家级裁判员标准者,将由中国拔河协会审批授予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证书;达到一级及以下各级标准者,可由协会出具证明,在所在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单项体协办理相应等级裁判员证书;
(五)完成全部学业并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2日(9日报到,10、11日培训,12日离会)。
(二)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杏坛大酒店。
地址:黄海路与鸥翔路交汇处向北50米,联系人:董自全,联系电话:0518—86205039、18360698869。
六、报到和离会
1、请于2015年10月9日18时前到上述地点报到(交通路线见附件);
2、国家级裁判员请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
3、培训人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4、请于2015年10月12日12时前离会。
七、费用
(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标准为160元/人/天,培训费标准为200元/人,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参加晋级考试人员缴纳考试费200元/人。
(三)上述费用报到时缴纳。
八、报名
请将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及个人电子照片于9月20日前报至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联系人:董自全,电话0518—86205039、18360698869,传真0518—86205001,电子邮箱:gyty2011@163.com。
中国拔河协会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