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2026-06-24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根据《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竞赛规程》,现对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6月24日至30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仲裁和裁判员资格有异议,各参赛单位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请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后,发送至邮箱:shetizhongxinpxb@tyj.beijing.gov.cn。
附件: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
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
健身气功项目比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
仲裁主任:杨柏龙(男,国际级)
仲裁委员:汤铁军(男,国家级)
总裁判长:马勇志(男,国家级)
副总裁判长:胡秀娟(女,国家级)
裁 判 长:刘晓蕾(女,国家级)
裁 判 员:
王巾轩(女,国家级) 邱 伟(男,国家级)
付子福(男,国家级) 杨 涵(女,国家级)
谭凤婷(女,一级) 李 铖(男,一级)
张金开(男,一级) 袁唯一(女,一级)
毕彩伊(女,一级) 罗 岚(女,一级)
编排记录长:彭翔吉(男,国家级)
检 录 长:刘葆郁(女,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