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6-04-25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京体社字〔2026〕23号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科、业务科、体育总会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夯实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基础,加强健身气功功法推广普及,促进首都健身气功高质量发展,我中心制定《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健身气功各项工作。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5日
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首都健身气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健身气功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健身气功功法推广普及,强化健身气功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加大健身气功工作宣传力度,夯实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基础,提高健身气功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助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增进人民体育福祉、提升全民身体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积极贡献,为打造北京双奥国际赛事名城奠定坚实群众基础,助推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规范健身气功政务服务工作
依据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区两级分工做好“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政务服务工作。
市级:负责做好“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事项办理,同时指导、协调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做好健身气功站点的设立与管理,加强健身气功行业监管。
区级: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和要求,规范办理“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加强站点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
(二)加大健身气功功法推广力度
市、区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自有渠道和平台,加强对健身气功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公众认知度,为健身气功的发展营造健康、良好、有序、有利的外部环境。
扎实开展健身气功在线课堂、健身气功巡回教学等公益推广活动。进一步创新、优化组织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服务基层站点、社区(行政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力度。
(三)加强健身气功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身气功运动员库,积极选拔、吸纳高水平展示人员入库,开展常态化培训和训练。组建健身气功裁判员及赛事服务人员专项团队,进一步提高健身气功赛事管理和服务水平。选拔一批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健身气功教学人员,实行台账化动态管理,为健身气功功法推广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储备力量。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积极挖掘、培育、推荐技能水平高、专业素质强的优秀人员。
(四)强化健身气功站点管理
1.常态化开展健身气功站点信息的更新维护。
各健身气功站点应注重“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健身站点”系统内站点信息的日常管理。新审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或已审批的站点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进入系统进行更新。建议各站点使用站长手机号以验证码方式登录系统。
新增、撤销站点或变更站点名称、习练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除在系统内更新外,还须填写站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1),由具有健身气功站点设立审批权限的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盖章后,扫描为PDF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社体中心备案。备案表接收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区健身气功站点变更备案表。
2.不断加强健身气功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
根据《健身气功信息员管理制度》及北京市工作实际,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主要负责收集、上报影响健身气功健康发展的信息,宣传健身气功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更新维护健身气功站点资料,采集、报送健身气功站点活动情况。
按照《健身气功信息员管理制度》“凡未设信息员或已设信息员但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健身气功站点,不予审批设立或通过年检”的要求,市、区两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健身气功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每个站点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并在系统内进行关联。如需增加信息员,请填写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登记表(见附件2),将Excel电子版和加盖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公章的PDF版一并发至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
3.按时完成健身气功站点年检。
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计划于202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开展。
年检流程:先由站点负责人或信息员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健身站点”系统,在“站点管理”中选择对应站点进入页面,点击“申请年检”按钮提交2026年度年检申请;再由各区级负责人使用区管理员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各站点提交的年检申请进行确认。建议使用站长手机号以验证码方式登录系统。
4.加强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健身气功站点习练内容和日常活动的检查,确保站点不进行愚昧迷信或神化个人的宣传,不夹杂非健身气功内容,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无借机非法敛财、出售“信息物”、举办“带功报告”“会功”“弘法”“贯顶”及其他类似活动等情况。
5.加大对健身气功站点的服务和宣传。
在各级健身气功赛事、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加大对健身气功站点的支持力度。积极为健身气功站点人员搭建展示、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努力为发挥作用较好、贡献突出的站点及相关人员创造宣传机会,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比赛、培训等。
2026年继续开展“我与健身气功”主题宣传活动,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站点和人员参与(具体安排见附件4)。
(五)组织健身气功赛事、活动、培训
1.举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
拟定于7月4日至5日在天通苑体育馆举办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比赛暨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联赛,并与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合并办赛。具体安排详见北京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组健身气功项目竞赛规程。
2.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
在全市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灵活举办区级交流展示比赛、功法交流、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等类活动。重点加强对基层健身气功站点和乡村地区的支持。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信息、照片和视频等报送至邮箱bjigreat@163.com。
3.加强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举办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开展继续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健身气功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并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参加健身气功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4.做好健身气功信息员和志愿服务人员培训。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培训班暨志愿服务人员提升班。具体安排见附件3。
5.组织参加全国健身气功比赛、培训。
组织、选拔优秀队伍、人员参加全国健身气功赛事、培训等。优先推荐2025年年检合格且发挥作用较好的健身气功站点和在市、区健身气功比赛、活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人员参加。
(六)开展健身气功段位制评定工作
由北京市健身气功协会具体负责北京市健身气功段位制评定组织工作。申请段位所需赛事积分或培训积分,可通过参加全国和北京市健身气功专项比赛、培训、志愿服务等获得。
(七)做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加大健身气功助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健身气功站点活力,提高基层站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组织健身气功功法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健身气功管理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从组织上、制度上、经费上给予保障,共同推动健身气功高质量发展。注重安全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建立“熔断”机制,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二)顺应形势,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要顺应健身气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动跨界融合和资源整合。要充分利用好全民学练健身气功的热潮,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引领市民主动、文明、科学参与健身气功健身活动。
(三)培养人才,加强监管,构建良好发展生态
进一步强化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信息员、段位制人员培养和管理,搭建交流平台,提供展示机会,加大健身气功人才社会化供给。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人员管理,扶正祛邪,构建和维系健身气功良好发展生态。
(四)专人负责,强化联动,做好工作组织实施
建立健身气功工作联系人制度,各单位至少安排1人专门负责健身气功工作对接和组织实施,强化市、区联动,高效、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信息采集和汇总,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总结等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如有变更请及时向我中心报备。
附件:1.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变更备案表
2.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登记表
3.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培训班暨志愿服务人员提升班
4.2026年“我与健身气功”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5.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汇总表
6.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推荐表
附件1
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变更备案表

附件2
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3
2026年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培训班
暨志愿服务人员提升班工作方案
一、培训时间
2026年6月28日至29日
二、培训地点
乐动力通州体育场二层篮羽馆(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53号院1号楼)
三、名额分配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主管部门可安排本单位健身气功负责人1人、承担健身气功管理工作的区级协会1人,并按5%比例推荐2025年年检合格的健身气功站点信息员参加线下培训,其他人员线上参加培训。线下培训名额分配如下:

四、报名方法
(一)线下培训
将所有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至北京市健身气功信息员登记表(见附件2)中,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ingbenyu@tyj.beijing.gov.cn。参加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线上培训
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从“首页”的“健身汇直播”按钮进入,按照直播预告的时间准时进入直播间学习。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主管部门可自行建立学习微信群,直播链接可直接发送至相关群内。
五、报到
报到地点:乐动力通州体育场场馆内一层
请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于6月28日7:30至8:30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到。培训期间,安排第一天午餐、晚餐和住宿,第二天早餐、午餐。其他学习资料和个人用品自备。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3****3193。
附件4
2026年“我与健身气功”主题宣传活动
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激发健身气功站点活力,加强对站点的宣传和服务,2026年继续开展“我与健身气功”主题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至11月
二、参与方式
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健身气功站点制作站点、站长、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员宣传视频参与活动。名额分配如下:

三、参与要求
(一)站点宣传资格
推荐宣传的站点须为2025年12月31日前合法设立且年检合格的健身气功站点;能够按照公示的习练时间组织日常习练活动;较好发挥全民健身示范作用,为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做出贡献。
(二)人员宣传资格
推荐宣传的站长、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员,须由2025年12月31日前合法设立且年检合格的健身气功站点推荐;已在“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站点管理”系统中与站点进行关联;认真负责,较好完成工作职责,为健身气功项目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阳光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好的精神风貌和群众基础。
(三)宣传视频要求
能够反映站点/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果、典型事迹的高清宣传视频(1-5分钟),可以是自述、讲述、采访、图文结合叙事等形式,要以“故事”为主要内容,紧密围绕工作职责,不能是纯技能展示或某一单项活动宣传视频,否则不予采用;无不相关文字、logo、水印或商业植入内容,无版权争议,不加片头、片尾和字幕,不配音乐。
四、报名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至邮箱。
宣传视频、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推荐表(见附件6)可于2026年10月31日前统一或分批报送至邮箱。
报名邮箱:bjigreat@163.com。
附件5
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汇总表

附件6
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人员宣传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