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的补充通知
2023-08-25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京体社字〔2023〕51号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关于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
交流展示大会的补充通知
各区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科、业务科或体育总会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工作方案》,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北京地区精英赛、北京邀请赛、工作研讨会将于9月举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北京地区精英赛
北京地区精英赛于9月7日至8日在地坛体育馆举办,为线下比赛,北京地区在公开赛中成绩排名靠前的队伍和个人参赛者晋级参赛。同时,应广大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要求,特设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组别。具体安排详见北京地区精英赛竞赛规程(附件1)。
二、北京邀请赛
北京邀请赛于9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住总京体健身中心举办,为线下比赛。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体育主管部门、有关市级体育协会或单位选派队伍和人员参赛。同时,邀请天津市、河北省选派队伍和人员参加。具体安排详见北京邀请赛竞赛规程(附件2)。
三、工作研讨会
北京邀请赛期间,举办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研讨会,邀请京津冀三地工作负责人,相关体育、医学专家,体育专业人士,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等分别参加交流研讨会、经验分享会和技能切磋会。会议地点:北京住总京体健身中心。相关安排详见北京邀请赛竞赛规程(附件2)。
附件:
1. 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北京地区精英赛竞赛规程
2.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北京邀请赛竞赛规程
3.参加赛事活动志愿书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杨琳、荆本禹,联系电话:83163680、83167229)
附件1
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
北京地区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23年9月7日至8日
二、比赛地点
地坛体育馆
三、竞赛组别
(一)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竞赛组别
根据公开赛报名及评选情况设置竞赛组别,按照公开赛对应组别成绩由高到低选拔队伍或个人参赛者受邀参赛,具体如下:
(二)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组别
鉴于广大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参赛热情,根据公开赛参赛情况,特别选取太极类、健身气功两个项目,分别设置武术个人友谊赛、健身气功个人友谊赛。
两个交流组别各限16个参赛名额,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优先报名,报名不足时名额可分配给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开报名。仅接受公开赛参赛人员报名,每人限报一组,否则报名无效。参赛可能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四、日程安排
五、竞赛办法
(一)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竞赛组别参赛队伍和个人参赛者由主办方根据公开赛成绩邀请。
(二)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组别参赛人员通过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赛事活动报名系统自主报名,名额先到先得。
(三)各竞赛组别上场人数、完成时限、服装器械、比赛音乐相关要求及评分方法、评分标准与公开赛一致。
(四)参赛人员年龄应不小于18周岁(2005年8月1日前),且原则上不大于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公开赛报名人员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晋级精英赛,提前与主办方协商。
(五)个人赛必须本人参加比赛,不得私自冒名顶替或转让参赛名额。
(六)团体赛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队员,因超龄、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的可以适当减少上场人数,确需更换队员的更换队员总数不能多于报名总人数的30%。团体赛每支队伍可安排替补1人。
(七)允许、鼓励参赛者更换参赛套路,但须符合组别要求。
(八)参加比赛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比赛工作安排和安全管理,所有人员需自觉签订《参加赛事活动志愿书》(附件3),并于报到时上交。
六、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由主办方提供,横向18米×纵向16米,标记带宽10厘米(属于场地的一部分)。比赛场地距裁判席不少于3米。
七、出场顺序
8月31日15:00召开线上领队会,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八、裁判、仲裁
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体育专家、体育专业人士、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担任裁判,并选派人员组成仲裁委员会。
九、奖项设置
(一)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竞赛组别,各组按实际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数量录取名次。
(二)京外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组别,各组评选一、二等奖各50%,其中一等奖标注名次。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
北京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7日
二、活动地点
北京住总京体健身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枫丹丽舍西路1号)
三、活动内容
(一)交流展示比赛
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
1.团体赛
(1)比赛形式
团体赛比赛形式为技能教学及团队展示。分为技能教学和团队展示两个环节,各占比赛总成绩的50%。各参赛队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两个环节的先后顺序。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状态,建议先进行技能教学环节。
技能教学环节,在团队展示人员中指定1人为教学人员,选择所展示套路的一或几组动作进行模拟教学。教学过程应包括内容介绍、动作示范、分解教学、要点提示、错误纠正等环节。通过教学演示,重点考察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教学方面的能力,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团队展示环节,由参赛团队自选符合要求的健身套路进行完整展示。主要考察展示套路的健身效果、动作的完成情况、参赛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团队配合情况。突出体育的特点,重点考察所展示套路的健身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上场人数:团队展示环节6至12人;技能教学环节教学人员1人,其他队员可做配合。
完成时限:技能教学环节3至5分钟;团队展示环节,规定套路或总局推广套路展示时长以配套音乐时长为准(其中健身气功使用缩编版无口令音乐),其他项目时长3至5分钟;两个环节间衔接时间不超过1分钟。
(2)竞赛组别
设置武术、健身气功、健身操舞、自选项目四个竞赛组别。其中:武术限于传统武术、太极类(拳/剑/刀/扇/伞等)项目;健身气功限于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9套功法和气舞;健身操舞限于民族操舞、街舞、交谊舞、秧歌、腰鼓等,服装秀等非技能展示的项目不能作为参赛项目;自选项目限于除武术、健身气功、健身操舞以外的适于团队展示的低风险全民健身项目,如柔力球(花式)、空竹(单、双轮)、花棍、踢毽(不含毽球)、跳绳、健身瑜伽等。
2.个人赛
个人赛比赛形式为健身技能展示。参加团体赛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以兼项参加,所报团体赛和个人赛可以为不同项目。
设置太极类、健身气功两个竞赛组别,每组名额18人。其中:太极拳限报二十四式太极拳、太极八法五步、太极功夫扇;健身气功限报健身气功·易筋经、健身气功·五禽戏、健身气功·六字诀、健身气功·八段锦。
各组按照参赛项目分组上场展示。比赛音乐使用总局推广的不带口令的配套音乐,完成时限以音乐时长为准。其中:二十四式太极拳使用6分钟音乐、太极八法五步使用3分钟音乐、太极功夫扇使用4分钟音乐,健身气功使用6分钟缩短版无口令音乐。
(二)工作研讨会
分为交流研讨会、经验分享会和技能切磋会。
1.交流研讨会
议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动员模式、成效与建议。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如何快速有效传达给社会体育指导员,如何组织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各类活动,如何激励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好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及相关建议。
会议形式为座谈,各代表依次轮流发言。北京市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体育主管部门各1人,天津市、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负责人各1至2人,相关体育组织代表及体育、医学专家若干人参加。
2.经验分享会
议题: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成果与分享。
会议形式为演讲发言。北京市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体育主管部门以及天津市、河北省各推荐1人进行经验分享。分享者可以是工作负责人,也可以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每位分享者发言时长3至10分钟。可以制作PPT、视频等作为辅助。
3.技能切磋会
按照健身项目设置武术、健身气功、健身操舞、健身器械四个交流切磋小组,每组设置组长3人,分别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担任。在组长带领下,参赛社会体育指导员可自由交流切磋,并可自主组织小型展示、培训活动。
四、日程安排
五、参赛资格
(一)2023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充满正能量,发挥作用好,级别和指导项目不限。
(二)年龄应不小于18周岁(2005年9月1日前),且原则上不大于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
(三)每人仅限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组团体赛,且每人仅限报名参加一组个人赛。
(四)各单位总领队和各队伍领队可以兼任上场队员。
(五)参与比赛裁判、仲裁的人员不得兼任任何单位总领队或所负责组别的任何队伍领队、上场队员。
(六)参加比赛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比赛工作安排和安全管理,所有人员需自觉签订《参加赛事活动志愿书》(附件3),并于报到时上交。
六、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由主办方提供,横向18米×纵向16米,标记带宽10厘米(属于场地的一部分)。比赛场地距裁判席不少于3米。
七、服装、器械
(一)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自备统一的服装、鞋参加比赛,且应与比赛项目要求相一致。
(二)着装要得体,禁止带有不文明、不健康、商业化等元素,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和他人的配饰。
(三)参加比赛所用器械自备,禁止使用过高、过重、过长、带有危险性的器械。
八、比赛音乐
团体赛音乐由各参赛队伍自备,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jjjzdyds@163.com。提交时请将音乐文件统一命名为“组别 推荐单位 队名 音乐名”。比赛音乐必须达到专业化水准,符合比赛项目的风格、特点及要求,旋律、内容健康阳光、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不得使用低俗、涉及不良内容、带有宗教色彩、存在版权争议、有杂音或不完整的音乐。不得有后期配音的口令、口号或念唱词。如因制作问题导致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故障,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
个人赛音乐由主办方统一提供。
九、出场顺序
9月20日15:00召开领队会,抽签决定出场顺序。会议地点:北京住总京体健身中心。领队会全程线上直播。
十、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
(二)名额分配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体育主管部门和天津市、河北省:每组团体赛可各推荐1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参加(4组共4支),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队员6至12人;每组个人赛,各推荐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2组共2人);交流研讨会、经验分享会,各推荐1人参加(共2人);技能切磋会每组在参加比赛的人员中各选出1人担任本单位小组长(4组共4人);各推荐1人担任总领队(必须是体育主管部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负责人,天津市、河北省可另报1名联络员)。
(三)报名方法
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赛事活动报名系统线上报名。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扫描右侧二维码(或微信内搜索“北京健身汇”小程序,在“首页”点击“赛事活动报名”按钮,选择“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进入报名页面。
第二步: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提示填写报名团队信息,并点击“添加队员”填写所有队员信息,提交完成即为报名成功。参赛队伍在报名后如需修改信息、补充信息、换人或退赛,请按照创建者、参与者、个人报名等不同身份,点击右下角“创建的队伍”“加入的队伍”“个人赛”按钮进入调整。
第三步:报名成功后,各参赛队伍领队或个人参赛者扫描报名页面“京津冀指导员邀请赛联络群”二维码进入群聊。
十一、评分方法及标准
比赛采用裁判打分的方式评分,每组比赛满分为10分。裁判根据各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的发挥情况为其打分。在所有裁判打分中去掉若干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取平均分值,扣除“裁判长减分”,即为当前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的最后得分。
(一)健身技能展示评分标准
1.武术类
武术类(含太极拳)比赛参照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版)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评分标准。
2.健身气功
健身气功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评分标准,可自编气舞。
3.健身操舞
健身操舞比赛参照全国广场舞推广委员会编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中自选套路评分标准。
4.柔力球
柔力球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柔力球运动竞赛规则》(2016年)中自编套路评分标准,均通过一轮比赛决出名次。
5.踢毽
踢毽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组编的《花式毽竞赛规则》(2011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中非计数计时类比赛评分标准。
6.跳绳
跳绳比赛参照全国跳绳运动推广中心组编、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8-2021年全国跳绳运动比赛规则》中非计数计时类比赛评分标准。
7.第九套广播体操
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九套广播体操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8.健身瑜伽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予以评分。
9.其他技能展示类项目
由主办方邀请相关项目专家共同制定适于比赛的评分标准。
(二)健身技能教学评分标准
(三)裁判长减分
当评分中出现以下情况或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确定参赛队伍或个人最后得分之前,裁判长可酌情调整其应得分。
1.被叫到后20秒内未出场。
2.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
3.成套时间不足或超过。
4.技能展示时出界或中途上下场。
5.着装不符合规定。
6.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
(四)违规处理
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二、裁判、仲裁
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体育专家、体育专业人士、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担任裁判,并选派人员组成仲裁委员会。
十三、奖项设置
各组比赛取前8名为一等奖并标注名次,其余为二等奖。
比赛设置团体总分奖,以各推荐单位为评选对象,由各推荐单位参与的竞赛组别数和工作研讨会数计算基础分,再加上所参与的竞赛组别比赛成绩,确定各单位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取前10名录取名次,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计算方法:每单位基础分40分,每少报一组比赛或未参加交流研讨会、经验分享会分别扣除5分;团体赛前8名对应分值为20、19、18、17、16、15、14、13,二等奖对应分值为10分;个人赛前8名对应分值为9、8、7、6、5、4、3、2,二等奖对应分值为1分。如团体总分相同,基础分高者列前;如基础分再相同,团体赛分值之和高者列前;如团体赛分值之和再相同,则以团体总分减去团体赛最低分和个人赛最低分后的得分进行比较,剩余分值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录取名次。
比赛同时设置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优秀志愿者等奖项。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参加赛事活动志愿书
注: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赛事活动主办方向您提供的《通知、方案、竞赛规程》等,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参加赛事活动志愿书》等的一切内容,并请您签署及提交本志愿书。
作为参加赛事活动人员,我本人、我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1.我自愿参加 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 (以下统称“本活动”),我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活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2.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主办方、协办机构及本活动场地方(以下统称“主承办”)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须知及采取的措施;
3.我承诺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本活动,承诺愿意承担参加本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4.我了解参加本活动存在的风险,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免除主承办责任,主承办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5.我授权本活动主承办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等用于本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6.我将向主承办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加本活动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主承办据此有权拒绝提供参加本活动资格;
7.我同意接受主承办在本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自理;
8.我同意主承办以我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我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本人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此文件由本人亲自签署。冒名代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本人及冒名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队伍名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队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