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复赛、决赛的通知

    2022-08-09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京体社字〔2022〕25号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

    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复赛、决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线上预赛已于2022年7月10日至8月5日成功举办,现对晋级名单进行公示。

    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复赛和决赛定于2022年9月17-18日在北京弘赫国际体育运动中心举办,现将《复赛、决赛竞赛规程》公开发布,请预赛晋级人员及时进行复赛、决赛参赛确认。

     

    附件:

    1.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线上预赛晋级名单

    2.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复赛、决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耿玮;联系电话:63014699)


    附件1

     

    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线上预赛

    晋级名单


    附件2


    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

    复赛、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北京婧宁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瑜伽协会

    北京此刻启动科技有限公司(Body Park型动公园)

    四、复赛、决赛比赛时间

    报名(参赛确认):8月10日至8月30日,以缴费为准。

    报到:9月17日;比赛:9月18日。

    五、比赛地点

    北京弘赫国际体育运动中心

    六、参赛范围

    复赛原则上只接受线上预赛晋级人员参加(以《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线上预赛晋级名单》为准),不接受公开报名。各组别晋级人员如有弃赛,将根据晋级名单所示名次递补录取。

    复赛参赛队伍不足8人(队)的组别,组委会有权邀请队伍补充参赛;复赛各组别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未满8人(队)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

    七、参赛服务费

    1.个人及双人项目参赛服务费为100元/项/人。

    2.集体项目参赛服务费为260元/队。

    3.青少年组、少儿组参赛服务费为50元/人。

    复赛、决赛只收取一次费用,当日未到场或弃赛,费用不退。参赛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参赛要求

    1.预赛晋级人员需按照晋级名单所示的组别、项目报名,不得更改。

    2.所有参加线下复赛、决赛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宝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体温不超过37.3摄氏度,且无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禁止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及7日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入境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参赛。

    3.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所有参赛人员应在赛前完成疫苗接种,不适宜接种人员需提供医院或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证明。

    4.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疾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出现任何意外及伤病,责任自负。

    5.参赛服装须为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能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cm,且禁止出现宗教、迷信、广告等性质的符号。

    6.决赛自编套路音乐可自选、音乐中不可出现唱诵及歌词,不可出现具有宗教色彩的内容。

    7.决赛自编套路展示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行合十礼。

    九、报名方式

    1.参赛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30日24:00,过期未进行参赛确认视为弃赛。

    2.报名步骤:扫描二维码或在微信首页搜索“北京健身汇”(初次登录需先在“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的“赛事活动报名”—搜索或下拉找到“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复、决赛参赛确认”—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进行参赛确认时请填务必写个人真实信息。

    参赛确认联系人:

    苏老师  18401948428微信同步

    汪老师  18610439131微信同步

    张老师  18511935193微信同步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竞赛方式

    线下复赛进行现场评分,根据裁判员现场评分成绩,前8名进入决赛,决赛评分成绩录取最终名次。

    (三)复赛

    1.社会专业组、大众组、院校组单人、双人项目

    包括规定体式和自选体式比赛两个环节。规定体式在《健身瑜伽体位标准》中5-6级选取(前屈类:双角式、后展类:骆驼式、扭转类:三角扭转式、平衡类:战士三式、倒置类:肩倒立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平衡类、倒置类各1个,共7个体式。

    2.常青组、青少年组单人、双人项目

    包括规定体式和自选体式比赛两个环节。规定体式在《健身瑜伽体位标准》中选取(前屈类:加强侧伸展式、后展类:弓式、扭转类:侧角扭转式、平衡类:侧板式、倒置类:单腿下犬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平衡类、倒置类各1个,共7个体式。

    3.难度体式分值

    自选体式中,每完成1个七级体式(A级难度体式)得0.6分,每完成1个八级体式(B级难度体式)得0.8分,每完成1个九级体式(C级难度体式)得1.0分。双人项目完成不同的难度体式,取平均分。

    4.评分办法

    复赛采用评分制,总分10分,体式质量5分、展示水平3分、难度体式2分。各组别分高者列前,前8名进入决赛。

    (四)决赛

    1.少儿组单人、双人项目

    (1)只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2)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20±5秒,双人项目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3)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第1-9级体式中自行选取。

    (4)单人项目统一使用大会音乐,双人项目可按要求自选音乐。

    评分办法:采用评分制,总分10分,体式质量5分、展示水平5分。各组别分高者列前。

    2.其他组别单人、双人项目

    (1)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2)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体式必须包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五个类别,每个类别不少于2个体式。

    (3)单人项目,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20±5秒。

    (4)双人项目,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80±5秒,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3.各组别集体项目

    (1)只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2)所有上场运动员需同时完成五个规定体式(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后展类:骆驼式,扭转类:侧角扭转式,平衡类:战士三式,倒置类:梨式);其他自选体式需在《体位标准》中选取。

    (3)集体项目时间180秒±5秒内完成,且至少有3次以上队形的变换。

    (4)集体项目的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运动员须配合默契,有肢体连接,情感交流自然,音乐与体式契合。

    (五)评分依据

    1.体式质量评分依据

    (1)与体式无关的肢体位移、失衡、晃动扣0.10、0.15或 0.20分;

    (2) 髋屈曲幅度不够扣0.10、0.15或0.20分;

    (3)背部平展度不够扣0.10、0.15或0.20分;

    (4)膝关节需伸直的体式,膝关节超伸或弯曲扣0.10、0.15或0.20分;

    (5)脊柱过度弯曲、非伸展 扣0.10、0.15或0.20分;

    (6)头部过度后仰扣0.10、0.15或0.20分;

    (7)偏离中正位(骨盆非中正、脊柱弯曲等)扣0.10、0.15或0.20分;

    (8)支撑点位移扣0.10、0.15或0.20分;

    (9)扭转不到位或过度扭转扣0.10、0.15或0.20分;

    (10)双肩不在同一平面扣0.10、0.15或0.20分;

    (11)提前结束体式或超时结束体式扣0.10、0.15或0.20分;

    (12)自编套路体式保持未达2秒扣0.10、0.15或0.20分;

    (13)第一次未完成体式,第二次完成体式扣0.30分;

    (14)非口令要求的体式、未完成体式扣0.5分;

    (15)单个体式质量扣分不超过0.5分,体式质量总扣分不超过5分。

    2.展示水平评分依据

    3.决赛难度体式评分依据

    决赛自编套路中,每完成1个A级难度体式得0.1分,每完成1个B级难度体式得0.3分,每完成1个C级难度体式得0.5分。体式难度分值不超过2分

    4.其他错误的扣分

    (1)运动员比赛中暴露纹身扣0.50分;

    (2)运动员比赛服装出现严重失误扣0.50分;

    (3)运动员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不行合十礼扣0.50分;

    (4)运动员唱诵上场、退场扣0.50分;

    (5)自编套路的音乐中出现唱诵、歌词、宗教色彩的内容扣0.50分;

    (6)自编套路中不符合5个类别体式的数量,每少于或多于1个扣0.50分;

    (7)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开始和结束时缺少固定造型/队形,扣0.50分;

    (8)集体项目自编套路中每缺少1个队形变换扣0.50分。

    (9)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中出现站立托举的体式扣0.50分。

    (10)集体项目自编套路中缺少或未同步完成规定体式,扣0.5分。

    十一、录取与奖励办法

    1.复赛前8名进入决赛;复赛未满8人(队)的组别直接进行决赛。

    2.社会专业组,单人、双人项目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奖牌、奖金或奖品,获得四至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及奖品;其他选手颁发优秀奖。

    3.社会大众组、院校组、常青组、青少年组、少儿组,单人、双人项目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获得一等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奖牌、奖金或奖品,获得二、三等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奖牌,其他选手颁发优秀奖。

    4.集体项目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获得一等奖的队伍颁发证书、奖牌,奖金或奖品,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队伍颁发证书、奖牌,其他选手颁发优秀奖。

    5.比赛设置特别奖项:最佳体式奖(证书)、最佳配合奖(证书)、瑜伽之星魅力小姐(奖杯)、瑜伽之星魅力先生(奖杯)、优秀教练(证书)、最佳组织奖(牌匾)、优秀瑜伽场馆(牌匾)、优秀瑜伽培训中心(牌匾)。

    6.段位考试资格奖励:本次大赛获得青少年组和少儿组一至三等奖的选手,由北京婧宁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授予“中国健身瑜伽段前级段位”考试资格并代为支付考试费用。

    7. 奖金(奖品)设置

    本次竞赛奖金总额:28000元 。奖金(奖品)设置情况如下:

    十二、仲裁和裁判

    本次比赛仲裁及裁判均由大赛组委会选派。

    十三、报到

    1.各领队、教练员,个人参赛的运动员请于9月17日15:30前到北京市弘赫国际体育运动中心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个人参赛和防疫责任书》。

    2. 9月17日16:00准时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抽取运动员比赛号码牌及比赛规定体式,无故缺席视为弃赛。

    3.全体运动员务必于9月18日早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比赛地点报到参赛。

    4.报到和参赛入场时均需扫健康宝,查验0-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疫苗接种记录,方可入场。

    十四、声明

    1.鉴于健身瑜伽项目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制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本人或其监护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自愿报名参赛或自愿为其被监护人报名参赛,完全了解参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2.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复赛、决赛的运动员统一购买体育赛事活动团体意外险。

    3.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运动员的参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1.复赛、决赛日程安排

    2-2. 个人参赛和防疫责任书

    2-3.《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3-9级体式参照图


    附件 2-1

    复赛、决赛日程安排

    备注:运动员食宿费用自理,如需预定弘赫国际体育中心酒店和自助餐,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5699801106。

    运动主题酒店标准间协议价:400元/间,可两人拼住。

    自助餐协议价:早餐20元、午餐50元、晚餐50元。


    附件 2-2

    个人参赛和防疫责任书

    一.本人自愿参加 第二届北京健身瑜伽公开赛 及一切相关比赛活动(以下统称“活动”),本人具有参加本次活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协办机构(以下统称“主承办”)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二.本人明确了解参加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并同意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活动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承诺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本次活动。

    三.本人授权本次活动主承办及指定主流平面、网络媒体、自媒体平台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照片、视频等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四.本人将向主承办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五.本人同意在参赛过程中遵守裁判、医疗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要求,在未完成本次活动、身体不适及出现突发状况时主动退出本次活动,并承担因本人坚持本次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同意接受主承办在本次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自理。

    六.本人同意主承办以我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七.本人已知悉并承诺严格遵守如下防疫要求

    1.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服从现场防疫工作人员指挥。

    2.活动当日,参赛人员在防疫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体温测量,扫描“北京健康宝”显示未见异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应在赛前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不适宜接种人员除外,方可进入活动场地。对拒绝接受测温扫码或体温异常、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情况,谢绝入场。

    3.活动当日,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要求。运动员比赛结束后应立即佩戴口罩。所有人员口罩自备。

    4.在签到处、仪式区、领奖处等人员聚集区域,应保持1米以上间隔,避免交叉和近距离接触;在看台观看活动时,需间隔一个座位就坐,保持安全距离。

    5.比赛现场配备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和救护车,若有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参与赛事活动,应第一时间远离人群并告知组委会。

     

    参赛者签名:

    监护人、管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年龄(周岁):

    (18周岁以下参赛者需签署此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3

     

    《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3-9级体式参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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