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健身消费保驾护航

    2015-03-16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如今的百姓,日子过舒坦了,更讲求生活质量和健康了,参加健身运动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一些青壮年人更是把成为健身俱乐部会员作为一种时尚来追求。

    但随着健身房锻炼人数的不断增加,健身者与健身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纠纷也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其中比较常见的案例有会员交足年费锻炼了几次之后健身房突然关 门、健身会所在正式营业前以打折或返款等方式广泛吸收会员后却未能如期开业、健身者因身体原因或居住地变迁不能继续锻炼想退卡而不成、因俱乐部设施维护不 利或教练督察不足造成健身者受伤害寻求赔偿而受阻、会员存在俱乐部储物柜的财物被窃、俱乐部接待能力有限仍努力卖会员卡……凡此种种,愈演愈烈。记得有一 年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公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王女士与石家庄某健身房的纠纷被列为十大案例之首。

    纠纷越来越多,消费者寻求维 权的案例也不断,但他们的维权之路并不通畅,苦闷颇多,于是网上有人就此吐槽:咱们的消费者协会没有直接查处权,只有协调的义务;而现实中消协一般不爱管 这事,都往外推,就是他们去也不起多大的作用,最后还是建议你诉讼;但打官司前还是先看看你消费金额是多少,如果少的话,诉讼解决就不划算了,劳民伤财 的。

    怎么会造成这种结果呢?其实就是健身场所经营方借助其经营优势,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漏洞,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 为老百姓蓬勃高涨的健身热情可给经营者赚取高额利润,因此很难指望经营的一方会主动予以纠正,而消费者个人行为又不可能对经营方形成对等的制约,单靠消费 者的维权行为不可能改变和约束不公平交易行为。因此,只有依靠强大的外力规制才可能彻底规范健身场所经营者的行为。

    体育健身消费市场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经济体,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必要的监管才能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体育健身消费市场监管存在缺失,一定程度上扰乱了 体育健身消费市场的秩序,制约着健身消费对体育经济的拉动效力,也与去年10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之精神相违 背。因此,相关方面有必要对体育健身消费市场的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体育健身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