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24-10-09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相关区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科、业务科、体育总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将于2024年10月26日在国家体育馆举行。现将《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 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朝阳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毽绳运动协会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6日

    地点:国家体育馆

    四、项目设置

    (一)毽球

    1.成年男子三人赛

    2.成年女子三人赛组

    (二)平踢毽

    1.成年男子三人赛

    2.成年女子三人赛

    3.成年混合三人赛·(场上至少一名女运动员)

    五、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国学习和工作的外国公民(须持有效护照),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了解参与毽球比赛可能造成的一切安全风险,且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任何不适宜此项运动的疾病。比赛期间的一切安全风险责任自负。

    (三)运动员年龄需年满18周岁,且不得超过60周岁。

    六、参赛办法

    (一)比赛为3人制,各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4名,领队和教练可兼队员,每队最多报6人。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交叉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请于赛前15日报组委会,同意后方可修改,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运动员需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警证、 往来内地通行证、护照、学生证等)参赛,以备裁判审核;如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四)严禁冒名顶替其他运动员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

    (五)各队须统一比赛服装,运动鞋,运动服前后须有明显的号码标识。

    七、竞赛组织

    本次比赛不限报名队数。

    八、竞赛规程

    (一)毽球比赛

    1.毽球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2011版毽球竞赛规则》。

    2.毽球比赛21分/局(21分止),采用三局两胜制。

    3.毽球比赛使用组委会指定的彩色比赛毽球。

    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取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

    5. 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C值(净胜局)多者名次前列;Z值(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前列;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二)平踢毽比赛

    1.平踢毽比赛执行《北京市平踢毽竞赛规则(暂定)》办法网高均为1.52米,场地前后用内侧端线,左右为外侧边线。

    2.平踢赛中接球方三人三次击球过网(单人可触、踢两次,另一人击球过网)。任何一方不得在限制线区内采取进攻性击球且击球点不得高于球网。如:勾、踏、摆、抽、切、搓、拨、肩压、头攻等。

    3.平踢毽比赛11分/局(11分止),采用三局两胜制。

    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取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

    5.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C值(净胜局)多者名次前列;Z值(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前列;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6.平踢毽使用中型大白毽。

    九、报名方式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4人(含替补1人),领队和教练可兼队员,每队最多6人,年龄为18-60周岁。

    (二)各参赛队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10月 11日18:00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点击“赛事活动报名”栏目,选择“第六届北京毽球公开赛”报名参赛,将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签字)一并提交,(报名联系人:冯薇;联系电话:13269622010微信同号)。

     

    十、领队会

    本次比赛不召开领队会,采取线上抽签,请各领队务必添加联系人微信进入领队群。

    十一、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各组别前5名。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四名和并列第五名颁发奖杯、证书;其余队伍将颁发纪念证书。

    十二、仲裁与裁判

    本次比赛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均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三、其他

    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提供饮用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赛事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