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健身操舞大赛规程》的通知
2017-05-07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京族字〔2017〕12号
各区民委(民宗办)、体育局、教委:
北京市民族健身操舞大赛是我市全民健身品牌项目,是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生动载体。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健身操舞大赛已纳入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大赛定于2017年3月至6月举办。现将《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健身操舞大赛规程》印发各单位,请做好报名、培训、组队等相关工作。
附件: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健身操舞大赛规程(含报名表)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联系人:韩书进 83979357
北京市第十二届民族健身操舞大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民族教育学会
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协会
中央民族大学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1.大兴、石景山、东城分赛区预赛:2017年5-6月,地点待定;
地坛综合预赛:2017年6月20日,在地坛体育馆举行。
2.决赛:2017年6月30日,在地坛体育馆举行。
五、参赛单位
各区所属街道(乡)、社区(村)群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驻京部队等均可报名参赛。
六、比赛项目和人数要求
比赛分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
1.规定套路: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成人组(18-65岁)。中小学生组比赛内容为由北京市教委立项、中央民族大学创编的“爱我中华”韵律操小学版《花开中华》和中学版《爱我中华》;成人组比赛内容为《第一套戏曲广播操》。
2.自选套路:分学生组(18岁以下)、青年组(18-45岁)、社区组(46-65岁)、乡村组(提供本区民族部门证明)。内容表现需体现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元素(大赛鼓励2016年5月以后自行创编的作品)。
3.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规定套路上场人数24人,每队不得少于4位男队员,男队员人数不够减分;自选套路上场人数12人及以上,男女不限,有男队员可加分,没有男队员不减分。
七、比赛办法
1.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参赛队伍必须参加预赛才能参加决赛。预、决赛均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2.每支参赛队伍只能选择自选和规定套路其中一项参赛。
3.决赛录取方法:决赛录取设分数线,分数线以上每个组别每个区第一名可进入决赛;规定套路学生组规定分数线以上每个区1-2名可进入决赛。自选和规定套路分别评选。
4.参加自选套路乡村组别的队伍需要提交加盖本区民宗办公章的报名表,且参赛队员年龄在18-65岁之间。
5.执行本届大赛制定的民族健身操舞评分办法。
八、服装与音乐
1.各队统一着装(表演服样式、颜色自定)。
2.音乐时长。自选套路作品音乐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格式为MP3,音乐文件名为《区 单位 参赛曲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mzjscw@163.com;规定套路作品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九、报名日期及方式
分赛区报名以区通知为准。
地坛综合预赛报名截至2017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421房间。
报名方式:参赛队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参加乡村组的队伍除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外,还需将纸质盖章报名表发送传真。
联系人:王亚秀、朱斌
电话:64289156(传真)、64280643
邮箱:mzjscw@163.com
十、颁奖
时间:2017年6月30日(决赛完毕后)
地点:地坛体育馆
奖项设置:进入决赛的队伍均可获得奖项,每个组别分别评选出金、银、铜奖若干。自选和规定套路分别评选。
比赛另设最佳创编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一、裁判组
裁判组由7人组成,由主办单位聘请。
十二、经费
1.本届比赛免收报名费。
2.各单位参赛费用自理。
十三、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查询相关情况可登录:http://www.bjmcec.com
http://jscw.bjmzw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