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7-03-08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7年3月8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体育局召开了《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体育局领导出席发布会,向媒体发布《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市体育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卢宏泽

     

      体育是人民的事业,公民身体健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全民身体素质的重要体现,全民健身是人民群众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群众最关注的民生话题之一。本市自2005年12月出台《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以来,极大地推进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去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全民健身是人民群众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进一步明确了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对实现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民健身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出了具体要求。

     

    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处长 李华君

     

      全民健身已成为一项公民权利,由群众性体育活动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更是上升到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的高度,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事业,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健康基础。《条例》的颁布,为本市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国家战略提供了法律基础。对解决本市全民健身工作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史江平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总共八章,分别为:总则,政府责任,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社会促进,健身服务业,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一章总则,共8条。《条例》以实施全民健身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国家战略,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满足公民健身需求,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题,基层为重点,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要有所作为,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推进全民健身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方面的责任;对现有体育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场地设施、中小学校场地设施以及商业性体育设施,创设了有序开放利用的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的作用,激活社会力量。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条例分别对单位、中小学校、群众团体、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主体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给予支持、创造条件作出规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热心人士为全民健身提供志愿服务、公益捐赠等作出鼓励性规定;同时,对健身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作出了规范。发展健身服务业,通过市场提供丰富的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可以更好地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引领和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充分转变,是创新体制机制,为社会文化、环境、治安等其他社会事业的治理探索的新路。